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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知识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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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户应按要求建立取水台账;定期通过市水务局“水资源监管系统”上报取水量数据;定期通过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填报取用水量数据。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0】76号)、市供水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取水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供水【2020】12号)
取水户何时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
取水计划?年度取水计划可以调整吗?
取水户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户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调整后的年度取水计划不得超过取水许可量。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有什么要求?运维管理方面有何要求?计量设施是否需要检定?
取水户应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年取水量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取水户安装的计量设施必须满足纳入取水实时监测系统的要求;取水户应加强对计量设施日程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及时报备;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取用水量达一定规模的单位(日取水量大于等于15万m³)应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测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水平衡测试和整改情况应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取水户取用水资源需要缴费吗?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如何确定?
取水户取用水资源应当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本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实际取水量按照取水计量设施读数确定。未安装计量器具或者计量器具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按照取水设施设计最大取水能力24小时连续运行计算日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各取水户应于每个工作日记录取水量和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汇总统计形成取水台账。定期对水量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作妥善处置,避免同类故障屡次发生。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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