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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管理要点问答(中) 2022-08-14

取水管理要点问答

 

 

二、法律责任相关

Q1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有什么后果?

A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艰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Q2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 工程或者设施有什么后果?

A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Q3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有什么后果?

A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无效,对申请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缴水资源费,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Q4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有什么后果?

A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Q5

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或者拒绝按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或者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有什么后果?

A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工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Q6

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有什么后果?

A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カ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处1万元以下订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Q7

未按照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者未按照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备案有什么后果?

A

未按照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由水务行政王管部门扣減其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取用水计划指标;未按照要求备案,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干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

 

Q8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有什么后果?

A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干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

 

Q9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有什么后果?

A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Q10

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有什么后果?

A

由取水审批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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